她站在那兒,舔著上嘴唇的雪花,除了握著刀子的左手,整個身體都在顫抖……
說真的,你覺得用這句話來作為一篇文章或者一本書的開頭怎樣?它有細節,有動作,人物躍然紙上。它可以做一個好的開頭,因為它能吸引大部分人的眼球,在一個冬天,下雪,一個女性焦灼不安,身體顫抖,手上握著一把刀。她為什麼會這樣,她將會怎樣,刀會指向哪里?
可是在托尼莫里森看來,沒有比這更糟糕的開頭了。“作為本書的開篇,這樣敍述不行,因為這樣一來,後面都會變得機械而又俗套:接下來必然是‘然後她……’”
她已經找到了一個好故事,就像她寫《寵兒》時一樣,一個好故事已經存在。這個故事很誘人,它講述的是一個姑娘如何被殺害,又如何袒護殺她的情人的:在一次派對上,她被她的情人用無聲手槍射殺,因為她背叛了他。所有人正在狂歡,她覺得自己不舒服,朋友們說,那你幹嗎不躺一會兒。然後他們帶她到屋子裏,讓她躺下。朋友們幫她脫掉衣服,這才看見裙子上的血跡。他們問她怎麼回事,她卻只是說,我明天再告訴你們,哦,我明天再告訴你們。她這樣做,是希望給她的情人一個逃跑的機會。她拒絕朋友們為她叫救護車或者把員警叫來,因為她認為,情人的復仇是合法的。
關鍵是這個故事應該如何被講述。當然,在我看來,僅僅這個女孩被射殺的場景就足夠迷人。事實是,這個最迷人的場景,這個啟發她寫一本書的場景,在她的書裏,只是很不經意的寫出來,並沒有如獲至寶般大肆描寫。為什麼?因為事實太強大了,這裏已經沒有小說家的空間。小說家應該去幹點別的事情,證明自己有足夠的才華,妥善使用語言和敍述,去掙脫好故事的束縛。莫里森的靈感來自音樂,她用爵士樂的即興來拯救了她的語言和敍述。這本書,於是也叫《爵士樂》。
這種束縛一直困擾著我。我所使用的語言正處於一種危險之地。它作為內容的承載體,面臨著讓人難堪的境地。我們使用的語言有著漫長而輝煌的演變史,但是坦率而言,這些歷史都與我們今天使用的語言難以發生關聯。我們無法從古人的語言中學習到使用語言的技巧。可能我們使用的語言其實非常短命,僅僅從胡適之提倡白話文革命才開始。可是,比較胡適們使用的白話文,和今天我們使用的白話文也有相當差距。胡適之們的白話文無論怎樣想要表示出叛逆性,它們身上仍然流淌著傳統的血脈。然後,據唐德剛說,胡適晚年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在他的學生中,白話文文章寫得最好的,還是毛澤東。毛澤東以他無與倫比的影響力在文化上也對中國產生了在政治和經濟上同樣的影響。在他之後,沒有人能像他那樣卓越的使用語言了。
到現在,充斥在平面媒體上的語言往往令人不忍卒讀。這些語言都是故事和形式的奴隸,同時,具備諷刺意味的是,因為奴隸的身份,它們又讓人連帶著藐視它們的主人——因為我們憎恨奴隸制。這樣的語言適宜於在封閉的環境內自得其樂,而不適宜於開放性的表達。
所有人都應該想一想,我們應該如何去講述那個姑娘被謀殺的故事。或者,講述卡波特的《冷血》——讀完《冷血》,我震驚於卡波特細膩的敍述。從優秀的翻譯體和使用同一種語言的優秀作家們的作品來看,我們並非沒有使用好這種語言進行敍述的可能性——甚至很多談話題都是活潑而富有吸引力的。
問題是,我們應該如何去讓這種語言保持吸引人的活力,以我們在使用它進行敍述時,並不令人反感,並不落入邏輯的陷阱,落入俗套。
使用英文的莫里森有這種自覺,使用漢語的我們有沒有這種自覺?要知道,語言總是處於危險之地。對於莫里森來說,“只有通過堅強意志才能挽救它”。而死去的語言,“欣賞它自身的蒼白、沒有生命力卻仍不肯退出歷史舞臺”。
所有人都要對自己使用的語言負責,它處於危險之地,而正是我們將它置於危險之地,我們對它的無恥利用,不加重視的淩辱和施以暴力讓它處於危險境地。而它和使用它的敍述才是創造力的根本。好故事和好內容要建立在語言和敍述的基礎上。我們必須挽救我們處於危險之地的語言,然後,才有創造力的勃發。